11月26日,扬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顺利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与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的实验室认可/资质认定双证联合复评审和扩项评审。
11月25-26日,来自不同领域的8位评审专家依据CNAS-CL01: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及该准则在微生物、化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2016版)》、《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等要求,以听取汇报、现场试验、提问座谈、查阅记录和报告、核查仪器设备配置等方式,对中心实验室建设、文件受控、人员设施设备管理、检测能力、质量控制与安全管理等进行全方位考核。
专家一致认为中心能够按照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和标准方法要求进行检测和质量控制,实行管理体系的运行和改进,实验室布局基本合理,设施和环境满足检测工作要求,依据的检测标准现行有效,所有检测设备能够通过校准或检定进行量值溯源,检测报告标识使用正确,并对本次实验室申请的17个检测类别逐项进行了确认和推荐。
中心将以此次评审为契机,继续秉持“准确、高效、科学、公正”的质量方针,对本次现场评审中反映出的制约发展的人员、环境条件等问题,积极主动采取措施,结合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等活动的有效开展不断提升技术和服务水平,为“健康扬州”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质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