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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仪器设备采购公告

 2020-09-08   17400  

编号
采购项目
单位
数量
性能要求
1
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
1
1、 用于新冠病毒抗体检测(IgM,IgG抗体分别检测),采用磁微粒技术
2、 测试速度≥200测试/小时,出具报告速度快
3、 具备样本在线自动稀释功能,仪器可设定并自动执行每日维护操作。
4、 仪器使用中可随时插入紧急样本,通过仪器设定,优先检测。
5、配套的新冠病毒抗体检测试剂通过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注册备案,并可通过江苏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平台采购。
 
因工作需要,检验科计划采购以上仪器设备,中心进行前期调研,有兴趣参加的供应商需提供以下资料:
1、经营公司证照、生产企业证照、医疗器械注册证,相关授权,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电话、邮箱等。
2、设备参数(wordexcel格式)或说明书。
3、设备标配、选配目录和报价。
4、设备保养保修方案,免费年限,及自我检测维护能力资质。
5、省内用户名单。
6、设备彩页的照片或PDF电子化文件。
7、以上文件一式五份请于915日下午6点前送至扬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419联系电话:0514-80828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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