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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扬州市疾控中心试行调整体检服务时间的通告

 2018-07-24   21505  

 
各有关单位、体检者、中心各科(所、分中心):
为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能,优化流程布局,加强管理监督,经中心研究决定,自2018年8月1日起对门诊部体检服务时间和模式进行试行调整:
上午:7点45分12点整;
下午:2点30分5点30分(夏季延长至6点整)
调整后,上午工作时间用于门诊体检服务,11点30分后收费处不再新登记体检;下午工作时间用于出体检报告及其它相关工作,4点发放当日上午体检报告。下午则不再安排门诊体检工作。
如有集中体检请提前预约或咨询,请电话联系0514-80828875、0514-87933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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