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通知公告   

扬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分光光度计采购公告

 2018-03-15   6875  

因工作需要,市疾控中心检验科近期计划采购可见分光光度计一台,有意参与该项目采购的供应商请于3月19日下午5点前与中心采购部联系,电话:0514-80828933。
设备名称
主要性能指标
数量
(台套)
产地
培训及考察要求
采购方式
评标时间
备注
分光光度计
1、 可见光波长:不低于800nm
2、 配备可自动切换的五联池架
3、 配备样品池可放置1cm~5cm比色皿
4、 配备微量样品池,低于500μL仪器
5、 可连接打印机,数据可保存
6、 有波长扫描功能,内置标准曲线校正及计算功能
1
不限
现场培训
对外公开采购
 
 
 

上一篇:扬州市血防办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下一篇:扬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TVOC检测仪、甲醛仪采购公告
  
联系我们 | 邮箱登录
版权所有 : 扬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 : 江苏省扬州市上方寺路52号  电话 : 0514-80826110
苏ICP备09026621号-5    
扫一扫关注
扬州疾控微信

苏公网安备 32100302010589号